项目编号:GDJH-20241007
项目名称:下朗竹基公用配电房及其配套10kV电力设施迁改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0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本项目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修改:
问题 | 澄清修改 |
本项目为迁改工程,根据供电局迁改要求项目涉及到的设备材料需采用南网框招品牌,招标文件第65页品牌范围内高低压柜、变压器、电缆厂家等供应商均非南网中标单位;招标文件品牌范围无法满足供电局验收合格标准。 | 根据佛山供电局迁改指引要求,迁改物资供应商应在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有效期内的框架招标结果中选取,且近3年迁改工程中无安全、质量、廉洁方面不良记录。原招标文件第65页品牌要求取消,品牌要求修改为“应选用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有效期内的框招品牌,并满足供电部门验收要求”。 |
招标文件第65页母线槽供应商全称“广东恒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是否有误?请确认是否应为“广东辉恒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没有母线槽?

| 招标文件第65页母线槽供应商全称应为广东辉恒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没有母线槽,此项不适用本次招标。 |
清单未列发电车快速接入箱,是否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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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电房安装部分序号18中有发电车速接入箱,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
清单电房土建只有电缆沟和预埋铁件,无门窗、混凝土地面、台阶、静电漆、天棚内墙抹灰刮朔、回填陶粒等,是否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 本项目按中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固定总价和招标施工图纸(如图纸无工程量清单有的,亦属包干范围)、招标文件及答疑为依据包干结算,不包括图纸或清单没有的内容。 |
本次施工是否需要保供电? | 按图纸和清单要求。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代理机构: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张槎街道下朗大道2号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 1 号一座第一层 A101 |
联系人:招先生 | 联系人:霍工 |
联系方式:0757-82519022 | 联系方式:0757-82253630 |
2024年11月04日 | 2024年11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