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南庄派出所的委托,对南庄派出所合成作战室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系统集成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JH-202101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庄派出所合成作战室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系统集成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97332.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1 | 南庄派出所合成作战室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系统集成 | 997332.00 |
备注: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从事本项目内容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几种形式之一: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2.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扣除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1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2.3.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扣除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8.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一层A1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
一、如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内容有差异,均以招标公告网页内容为准。
二、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
三、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金方式或银行汇款方式。
(二)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GDJH-20210108、供应商名称 。
2.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 款 人: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80020000014473881
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槎支行
(三)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现金方式不适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证书。
2.购买招标文件的形式(以下任意一项均可):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携带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及招标文件纸质版。
(2)网络购买招标文件:将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的邮箱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
1)邮件主题格式:“南庄派出所合成作战室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系统集成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2)购买招标文件的邮箱:246132881@qq.com。
3)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招标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4)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8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创新园1座第四层A402。
十、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8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创新园1座第四层A402。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小姐;联系电话:0757-8225363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2277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一层A101
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0757-82253630
传真:0757-82253630;邮编:528000
(三)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南庄派出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大道西6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22772
传真:/ ;邮编:528000
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