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道路养护中心的委托,对河滘大道与吉利大道道路隐患整治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JH-20210722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滘大道与吉利大道道路隐患整治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500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工期(服务期) | 预算金额(元) |
1 | 河滘大道与吉利大道道路隐患整治工程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950000.00 |
备注: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从事本项目内容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几种形式之一: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扣除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1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2.3.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扣除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诚信管理登记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evaluate/index.do)的名录中。
响应供应商应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响应供应商应在最新年度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或未被直接评定为C级;
注:响应供应商的信用等级确定原则按照《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第三十四条规定:
“第三十四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按以下原则应用:
(一)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市级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本行政区域。
(二)在佛山市尚无信用等级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申请其信用等级时,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⒈该企业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企业信用等级的,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初步认定;
⒉该企业没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企业信用等级的,信用等级按B级初步认定;
⒊受到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工商税务部门等)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且在处罚期内,并符合本办法附件1评定标准中“直接定为D级”条件的,按D级初步认定。
初步认定的信用等级在信用管理系统中须经过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该企业的信用等级。该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为认定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日止。
(三)若在我市有公路工程在建项目,且属于评价范围内的施工、监理企业,如不参加信用评价,信用等级直接定为C级(正常评定为D级的按D级认定)。
(四)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的施工、监理企业等级认定。
(五)对于市辖区范围内的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企业的信用等级按省、市级信用评定结果较低等级认定;对于我市其他公路项目,按我市评定的等级认定。
关键从业人员参照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适用原则。”
信用评价结果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当天发布的最新的为准。
6.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响应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磋商时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天内的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
7.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0.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10.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8月04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一层A101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9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四层A402。
十、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9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四层A402。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8月0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蓝小姐;联系电话:0757-8225363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10686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一层A101
联系人:蓝小姐;联系电话:0757-82253630
(三)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道路养护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北路7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106860
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8日
注:
一、如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内容有差异,均以招标公告网页内容为准。
二、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
三、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金方式或银行汇款方式。
(二)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GDJH-20210722、供应商名称 。
2.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 款 人: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80020000014473881
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槎支行
(三)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现金方式不适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证书。
2.购买招标文件的形式(以下任意一项均可):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携带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及招标文件纸质版。
(2)网络购买招标文件:将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的邮箱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
1)邮件主题格式:“河滘大道与吉利大道道路隐患整治工程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2)购买招标文件的邮箱:246132881@qq.com。
3)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招标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4)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