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鄱村田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升级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鄱村田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升级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村田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村田边经济合作社。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东鄱村田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升级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
2.3 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主要对东鄱村田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升级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本次工程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为¥229782.43元,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控制价金额的90%,即¥206804.19元,投标报价必须小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公示时间: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09月29日(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购取时间及地址:提交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证明书、授权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到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一层A101之一)购买招标文件,并缴交500元招标文件购买费(现金购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0020000013691663】,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槎支行】。
6.3 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简称“田边村厂房”。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1年10月09日09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10时0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10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三楼会议室。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及东鄱村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邮件至gdjh066@163.com)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村田边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叶小姐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一层A101之一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蓝小姐
传真号码:0757-82253630
电 话:0757-82253630
电子邮件:gdjh066@163.com
2021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