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终端用户用电服务,保障电力设施安全,通过采购服务方式合法合规收取电费成本和公摊物业费,鼓励委托专业的用电管理服务,根据电力市场的相关规定,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同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大江村同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业园生产经营单位用电管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且有能力的社会力量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大江村同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业园生产经营单位用电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GDJH-2025032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A类终端用户的公摊物业费费率按不超过实际用电电费的13.5%合理额度向A类终端用户收取,B类终端用户的公摊物业费费率在A类终端用户中标费率的基础上上浮10%向B类终端用户收取。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根据粤发改[2021]402号文及佛山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2021年12月1日已经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按照电力市场每月集中竞标价格购电,目前珠三角五市(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工商业用电电价总体划分二类(如下表,具体可参考附件1)
用电分类 | 电压等级 | 备注 |
工商业用电 | 单一制 | 不满1千伏 | 直对供电所一般工商业用电 |
1-10(20)千伏 | 商业高压用户 |
35-110千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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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制 | 1-10(20)千伏 | 大工业用电 |
35-110千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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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千伏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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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村同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业园的用电分类和电压等级为两部制1-10(20)千伏大工业用户,大工业用户用电采用分时段(尖、峰、平、谷)的电价计算,A类终端用户主要是指每天24小时排班均衡用电的生产经营单位,B类终端用户是除A类终端用户外的所有终端用户。为合法合规收取电费成本和公摊物业费,提供专业的用电管理服务,现对大江村同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业园总装机容量约2800千伏安,购入电量约600万度/年的电力设备设施及相关配套服务公开选取专业的用电管理服务单位。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持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上级公司相同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已由上级公司授权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财务状况等资料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6)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7)投标人没有相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资质提供专业服务的,采用承诺信用制,承诺中标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提供专业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一层 A101。
获取方式:现场购取。
售价: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三)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以及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村务公开栏,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的为准。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同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张槎街道大江村
联系方式:0757-82206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 1 号一座第一层 A101
联系方式:0757-82253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工
电话:0757-82253630
邮箱:gdjh066@163.com
2025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