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如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8、其他事项说明: 招标文件公示与答疑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0年06月22日8:30-2020年06月30日17:30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网上获取招标文件(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7月16日9:30(2)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3)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投标人在2020年07月16日09时30分开始后 30 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本项目网上开标,投标人只需要进行远程解密,不需要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解密。(4)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