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里水镇小布村池塘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期) | 里水镇小布村池塘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期) | 完成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水生态修复系统的建设。 调试期:自水生态修复系统建设完成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水质调试,稳定达到验收水质要求。 运营期:自水生态修复系统验收合格且水质达标之日起三年 | 完成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水生态修复系统的建设。 调试期:自水生态修复系统建设完成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水质调试,稳定达到验收水质要求。 运营期:自水生态修复系统验收合格且水质达标之日起三年 | (1)在与外界水体无任何接触,只依靠降水作为补水的条件下,景观水体水生态系统稳定后的水体清澈见底。 (2)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的标准。 (3)杜绝藻类水华的暴发。 (4)提高水系生态植被覆盖率,极大程度上提升周边的景观效果。 (5)增加水生动植物多样性,建立更加健全的水生态系统。 (6)最终实现水清、草靓,恢复水生态景观和生态功能的治理目标。 |